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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简介

  1993年10月靖江县撤县设市,靖江县财政局更名为靖江市财政局。靖江市财政局是为靖江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管、参与对全市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工作部门。市局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税政法制科、行政服务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综合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经济建设科、工贸发展科(金融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基层财政管理科、会计科、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投资管理科、融资发展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总支部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收中心(会计核算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中心、财政信息中心、会计函授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完善市对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镇(开发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二)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镇(开发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八)负责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

  (十)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授权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出资人的权益。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管;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十二)研究提出支持全市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镇级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四)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五)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规定,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全市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七)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八)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九)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及分工

  张劲松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教科。

  张汉平同志分管工贸发展科(金融科)、投资管理科、融资发展科。

  徐  群同志分管预算科(税政法规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协管办公室、人教科。

  张卫东同志分管国库科、基层财政管理科、会计科、会计函授站。

  范红波同志负责机关(基层站所)效能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协管党建工作。

  杨国荣同志分管综合科(行政服务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经济建设科、政府采购办。

  徐加胜同志分管国库收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农业科(农发基金管理办公室)。

  耿昌林同志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科、产权交易中心、江滩管理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协助检查督办局重要政务和重点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文字综合、政策调研、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调处、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及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检查、指导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二)预算科(税政法规科、行政服务科)

  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负责财政收入管理,分解落实全市财政收入任务;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指导镇、开发区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对镇、开发区财政管理;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监管工作。

  参与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担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审核上报有关财税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本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三)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牵头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全市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银行开户等事宜,牵头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和财务报表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相关工作。

拟订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政府采购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限额标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培训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处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宜;指导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工作。

  (四)综合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市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和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五)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六)工贸发展科(金融科)

  承担商务、经济信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指导和监督旅游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承担农业保险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与非贸易外汇;承担行政、政法部门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系统财务制度;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老干部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农业科(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工办、国土、农委、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防灾资金;负责财政支农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农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等。

  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

  (十一)基层财政管理科

  指导全市镇、开发区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承担农桥、“一事一议”、良种补贴等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镇、开发区财政所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会计科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起草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承担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管理全市有关会计行为的技术鉴定工作等。

  (十三)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十四)国有资产管理科

  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参与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定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

  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资产评估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依法监管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承担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

  (十五)投资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国有企业投资计划,拟订年度投资方案;分析国有企业投资资金运转情况,制定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对各投资机构的日常监管,牵头负责全市投资资金账户管理工作与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审核政府投资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并提出预付资金建议;负责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的收缴。

  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监管企业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所出资企业进行监督,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考核其经营业绩。

  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十六)融资发展科

  研究拟订有关融资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全市融资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融资方案和贷款规模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融资资金的调度工作;负责办理信用担保业务;参与政府融资开发建设项目的预算审核和项目审批。

  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改制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已改制企业核销和剥离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十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局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表彰活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局行政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室 89180623

    人教科 89180638

    预算科 89180620

    国库科 89180656

    行政政法科 89180659

    教科文科 89180618

    社保科 89180616

    综合科 89180692

    工贸发展科 89180612

    农业科 89180689

    基层财政管理科 89180660

    经建科 89180688

    会计科 89180686

    稽查科 89180608

    信息中心 89180621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9182489

    函授站、培训中心 89180609、84812889

    融资发展科 89180605

    投资管理科 89180606

    资产管理科 89180601

    产权管理中心 89180601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89182481

    东兴财政所 84681043

    新桥财政所 84315988

    斜桥财政所 84211648

    西来财政所 84235223

    季市财政所 84548689

    孤山财政所 84550350

    马桥财政所 84580195

    生祠财政所 84381124

    靖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80291286

    靖江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所 89109662

    靖江开发区城北园区财务科 84858281

    靖江开发区城南园区财务科 84620928

    市政府城南办事处财务科 80298369

    靖江开发区新港城财务科 89109501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财政科 84637163

    滨江新区办事处财政科 84692851

    靖江市财政局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

    邮编:214500

    电话:0523-89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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