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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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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镇政府简介

  斜桥镇位于靖江市东侧,东接西来,西接靖城,南临长江,北接孤山季市,总面积107.88平方千米,镇区面积6.1平方千米;辖社区居委7个,渔业分公司2个,渔业农场1个,行政村26个,村民小组493个,总人口92120人,共有工业企业382个。2015年,紧紧围绕“服务大开发、打造新港城、建设新斜桥”总体目标,加快推进产城一体,统筹发展镇域经济,大力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3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244元,获2015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一等奖,被评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考核先进单位。

  工业经济稳中有进。以项目大突破为抓手,通过技术改造、高位嫁接,鼓励镇域传统企业转型提升,全年新办私营企业179家、新办个体工商户358个,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46.96亿元,其中:列统工业实现总产值48.33亿元、销售收入47.14亿元、利税总额4.21亿元、利润总额2.36亿元。现代农业高效发展。加大整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全年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3036.75亩,新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30多户。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修订进园项目优惠奖励政策,园区农田水利配套进一步完善,全年新招引进园项目2个,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为农服务合作组织1个。三产服务业趁势提升。抢抓沿江开发和新港城建设契机,结合邻里中心建设,整合镇区零散商铺,优化镇村商业布局,优化镇级运输交易平台,引导餐饮、零售、娱乐、运输业乘势而上,发展壮大,全年共完成服务业增加值14.65亿元,新增服务业法人企业58家,实现服务业投资14349万元。

  镇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建设,高质量完成了区域内3条二级河道以及江平村等8个村三级河道的年度疏浚任务,建设水美乡村1个。大力推进城镇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115.9亩,斜桥村创建成省级庭院绿化达标村。狠抓秸秆禁烧禁抛综合利用,秋季秸秆还田率达80%以上。全面推行农村环境“八位一体”综合管护,持续开展集镇综合整治活动,创卫成果得以长效巩固,镇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村居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建成市民广场固定电影放映点,与怀德学院联合共建全民阅读基地,完成了2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被泰州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评为“书香之镇”。鼓励业余文艺团队积极打造活动品牌,指导文艺演出活动12个场次,选送3个节目参加我市第33届文艺节展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了“道德讲堂”、“美德善行宣讲”以及“创新创业•青年先行”主题座谈会等系列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睦邻社区”互助活动和“星级居民”评选活动,举办了第四届“文明社区•阳光少年”暑期夏令营,多层次丰富广大群众文体生活。保障救助体系日趋完善。着力推进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落实老年人安康保险和高效农业保险,全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对52户病、残、学、火灾户实施了慈善救助。不断加大帮扶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一助一”、“送温暖”等活动,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努力从根本上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新建2个残疾人康复室,加大了对低保、五保、优抚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力度,有效提升了我镇社会救助水平。  

  领导及分工:  

  张劲松同志(党委书记)主持斜桥镇全面工作。

  黄颖峰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张劲松同志做好斜桥镇全面工作,主持斜桥镇政府工作,侧重社会管理创新、拆迁安置、安全生产、科教产业园建设和人事工作,负责斜桥镇财政、审计、统计工作。

  陆铭同志(政协主任、党委副书记)主持斜桥镇政协工委工作,负责斜桥镇党务、组织、人事、宣传、人武、工青妇、统战、老干部、民宗、关工委、科协、项目服务、劳动保障及斜桥镇机关管理工作。

  姚爱国同志(人大主席)主持斜桥镇人大全面工作。

  褚雷同志(新港城副主任)负责斜桥镇工业、三产(物价)、科技、经济运行管理部工作。

  陶鸿同志(纪委书记)主持斜桥镇纪委工作,负责斜桥镇纪检、检查、政法、信访、综治、维稳、社区管理工作。

  吴炳东同志(副镇长)负责斜桥镇农业生产、农经管理、水利、农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吴剑秋同志(副镇长)负责斜桥镇城市管理及斜桥镇国土资源管理、建设管理、交通、建筑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八位一体”管护)工作。

  刘荣同志(副镇长)负责新港城拆迁、安置工作。

  秦美娟同志(副镇长)负责斜桥镇民政、双拥、文化、教育、卫计、体育、广电、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王涛同志(副镇长)负责新港城项目招引、机关管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

  刘旭红同志(人武部长)具体负责斜桥镇人武工作,协助分管斜桥镇城市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八位一体”管护)工作。

  顾炼炼同志(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斜桥镇宣传、统战工作。

  夏羽同志(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斜桥镇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分管斜桥镇机关管理工作。

  朱彬同志(政法委员)具体负责斜桥镇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围绕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综合情况、搜集信息、督促落实、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承办会务、核拟公文、办理文电、管理印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公务接待等。 

  二、财政所

  1.履行财政、会计核算、公有资产管理等管理职能负责编制镇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2.负责镇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3.负责镇镇级财务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4.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镇镇农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5.负责公有资产管理。

  三、文化站

  1.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宣传教育;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3.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4.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的发展;5.指导和辅导农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开展各种文化业务活动。

  四、农推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对农业和农村上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拟订全镇农业、农经工作规划;3.检查、指导全镇农经和村级财务工作;4.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5.抓好防洪、抗早工作;推广农业新技术和农业机械化;6.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养殖业和种植业;7.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综治信访办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做好本区信访工作;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3.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4.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5.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6.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和反映工作;7.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

  六、民政办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做好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特殊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工作,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贯彻上级关于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按时发放优待、优抚金;2.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权益;3.协助做好村组建设工作,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4.做好老龄工作,贯彻实施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经管站

  1.做好各村会计核算工作,按时做账,及时反馈村会计报表;2.负责本代管中心会计人员、各村报账员的管理、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3.负责村会计资料、合同、财务公布资料等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监督实施各村每月的财务公开,建立有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签字的公布材料档案,以书面形式收集公布后的群众意见或建议,并把群众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村领导,把落实情况向群众公布;4.负责村收据存根的查验和销号工作,管好村的资金,确保村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侵犯,参与监督各村程项目的招投、合同签订;5.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及经济实体发包等经济活动过程,确保村的工程项目、经济实体发包客观公正、合规合法;6.培训和指导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确保其正确履行职责;7.切实为各村当好家、理好财,为村的财务管理和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接待调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   

  八、计划生育服务站

  强化计生站人员工作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支持面向基层、深入村组、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服务方向,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把提高孕前管理、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列为服务站的工作重点,及时为广大育龄夫妇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避孕节育服务,提高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水平,建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反馈,为育龄妇女提供最佳服务方案,将服务站真正办成育龄夫妇之家。 

  九、统计站

  1.负责领导、管理、组织和协调本乡镇辖区内的统计工作;2.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统计工作任务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统计调查工作,发布本乡镇一、二、三产业等经济、社会各类统计信息;3.负责本乡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4.管理本乡镇的基础统计资料,及时登记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十、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刑事解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1.负责在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申报和代发《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和各类职业资格证书;3.建立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住人口和驻地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台帐,并实现计算机数据库动态管理;4.开发就业岗位,适时发布用工信息,协助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5.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推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负责辖区内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指导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协助企业申报职工社会保险、代办职工录用备案手续;7.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8.负责劳动保障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二、建设服务所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本着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监督检查各单位及个人对国家、地方土地管理法规、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2.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农户和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巡回检查、查处违法占地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解决上土地纠纷,接待来信来访;3.制定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土地占用计划,负责土地登记,权属变更工作,健全地籍档案,做好土地规划成果的推广和利用;4.组织编制土地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复垦和各项规划,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三、妇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四、共青团

  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抓好本镇团员、青年教育管理工作;2.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进城务工青年教育管理工作;3.指导各基层团支部团建工作,保证团组织的活动;4.积极下基层调研团员青年情况,适时知道“两新”组织建团、团建工作;5.做好发展青年入团工作;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推优”工作;6.定期做好团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团干部的整体素质。

  十五、关工委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现代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的教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委会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经验;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特长,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从实际出发开展助学、助医、助教、助残、助困等活动;积极配合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市场监督活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的愿望、要求和思想状况,探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涉食涉药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负责涉食涉药单位的日常检查工作,每季度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作好记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月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随时报告。

  十七、人武部

  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做好应急抢险各项工作。

  十八、监察室

   监督检查镇政府各科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情况;负责调查处理镇政府各科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镇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开展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规范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好转;协助镇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6、承办镇政府、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九、安监办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拟定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协助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综合管理镇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账。

  二十、科技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全镇的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组织编制全镇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星火火炬计划、新产品等各类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合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实施全镇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负责政府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全镇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等工作,统筹协调全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二十一、工会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比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文书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十二、三产办

  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服务业发展目标,认真编制本镇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研究调整服务行业运行的激励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港城、镇服务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对外宣传推介、服务业项目的引进、洽谈和项目落地过程中的跟踪服务;指导行业推广技术创新工作,引导行业走科技型发展模式;分析流通市场运行和重视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流通市场预测,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配合安全部门做好行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十三、环保科

  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积极参加市环保局举办的环保培训班和各类环保宣传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编制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配合市环保局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参与一般性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协调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联系方式: 

  党政办        84211646

  人武部        84212758

  人大办        84212646

  团委          84216171

  妇联          84216406

  工会          84216117

  科技办        84216246

  审计所        84211917

  财政所        84211648

  经管站        84216055

  企服站        84211548

  统计站        84216050

  物价三产办    84212373

  司法所        84217148

  综治信访      84216012

  农推中心      84211579

  建设所        84211046

  环保科        84211046

  计生办        84216272

  民政办        84216021

  人社所        84216171

  文化站        84216035

  食药安委办    80236559  

  综合执法办    8421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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